天山網訊(記者李羚蔚 通訊員董莉報道)8月6日,烏魯木齊經濟技術開發區(頭屯河區)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特殊的案件,司機吾里扎提(化名)將烏魯木齊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經濟技術開發區(頭屯河區)大隊(以下簡稱交警大隊)起訴至法院,作為執法者的交警坐上了被告席。
  當日,烏魯木齊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及各下屬大隊共110名交警旁聽案件。
  2月17日,烏蘇市民吾里扎提來到烏魯木齊經濟技術開發區(頭屯河區)北四路,半掛車車主王江將車鑰匙遞給吾里扎提後便離開了。因為兩人已是多年朋友,吾里扎提沒有多想、也沒仔細檢查,開上車便走了。20分鐘後,車輛被交警大隊執勤民警攔同例行檢查中,民警發現,該車未懸掛前車車牌號,後車車牌污濁,在檢查吾里扎提出示的行駛證時,民警發現該證顏色與正常行車證不同,經過仔細比對後,確認其為假證。
  根據相關規定,交警大隊民警對吾里扎提處以奉2000元、扣24分,駕照降級處理。 “證怎麼會是假的要罰也應該罰車主啊!”吾里扎提認為,自己並不知道使用的是假行駛證,不該負責。
  2014年4月,吾里扎提一紙訴狀將交警大隊告上了法庭。
  8月6日,交警大隊大隊長薛斌代表單位應訴,他身邊放著幾厚沓證據,而吾里扎提手中只拿著一張紙。首次坐在被告席上的薛斌坦言,一開始接到訴狀有些“摸不著頭腦”,“但是我們不怕,因為民警當時作出的處罰合情合法。為了這場官司,我們準備了整整一個月。”
  庭審中,雙方均對吾里扎提不按規定懸掛號牌,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事實無異議,爭議焦點為吾里扎提是否在不知情的情況下使用行駛證,對其進行的行政處罰是否符合法律。
  吾里扎提要求交警大隊撤銷其降照處分,卻未出示相關證據佐證,而交警大隊則向法庭出示了10份包括筆錄、照片、相關法律等在內的證據,證明其處罰符合法律規定。
  吾里扎提辯論時,一再提及自己並不知情,薛斌反問“: 一個駕齡十幾年的老司機,連最基本的行駛證件都不檢查嗎”吾里扎提聽後啞口無言。法庭當庭宣判駁回吾里扎提的訴訟請求。  (原標題:烏魯木齊:違法司機狀告交警隊,隊長出庭應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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