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報訊 記者黃麗娜、通訊員任宣報道:16日至20日,全國人大環資委副主任委員王鴻舉率執法檢查組對廣東省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情況進行檢查,16日,執法檢查組聽取了副省長許瑞生等相關部門負責人的情況彙報。今後幾天,檢查組還將赴廣州、深圳、佛山、中山進行實地檢查。
  2017年珠三角地區PM2.5要降15%
  據省環保廳廳長李清介紹,2013年全省城市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年均濃度達到國家一級標準;PM10年均濃度達到國家二級標準,珠三角地區城市空氣質量平均達標天數比例為76.3%。
  而目前存在的主要問題是,根據國務院印發的《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簡稱“大氣十條”)的要求,到2017年底,全省環境空氣質量明顯好轉,珠三角區域PM2.5下降15%,全省PM10下降10%。就目前情況來看,去年珠三角區域PM2.5年濃度高達47微克/立方米,“要完成國家下達的下降15%的目標壓力很大。”李清表示,尤其是現階段珠三角區域大氣呈現複合型污染特征,PM2.5中近70%的細顆粒物來自於二次污染,治理難度非常大。另外,隨著經濟持續快速發展,粵東西北的不斷振興,要求石化和火電項目上馬的願望強烈,使得空氣環境質量保護壓力進一步增大。
  機動車是污染空氣的主角
  在空氣污染中,機動車污染占的份額很大。目前,廣東還有黃標車129萬輛,其中營運黃標車20多萬輛,未到期車輛強制淘汰缺乏法律依據,需要財政支持。對此省財政廳表示,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十二五”後半期,省財政將安排6.21億元對珠三角地區強行淘汰的黃標車按不同年份不同車型給予6000-30000元/輛的補貼,省財政將按該標準的20%給予補助,預計可支持淘汰15.294萬輛黃標車。
  在成品油消費上,廣東是全國第一大省,年消費量約占全國的1/10。自2010年開始,部分珠三角城市就率先推廣使用粵IV車用汽油,到2013年底全省已全面使用粵IV車用汽油和國IV車用柴油。下一步,省經信委將協調有關部門和石油企業落實價格、資源、物流運輸等,制訂並上報省政府發佈詳細推廣時間安排,分階段、分區域推廣符合國家第五階段標準的車用汽、柴油,預計在2015年6月底完成。
  建廣州重污染天氣預警系統
  副省長許瑞生表示,廣東將認真貫徹落實大氣污染防治法和新出台的環境保護法,嚴格環保準入與污染物排放標準,加快落後產能淘汰,嚴格壓減燃煤,實施煤炭消費總量控制,狠抓鍋爐整治,開展工業園區和產業集聚區污染物排放整治,強化建築工地管理,控制工業揚塵,加快黃標車淘汰,配套營運黃標車淘汰補貼資金,逐步擴大“黃標車”限行範圍,開展黃標車跨市信息共享平臺的建設工作,此外,將進一步健全監測預警體系,年底前完成廣州重污染天氣監測預警系統的建設。
  黃麗娜、任宣  (原標題:明年廣東將推廣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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