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4月4日消息 據中國之聲《全球華語廣播網》報道,又到一年清明時節,人們不辭辛苦回到家鄉祭拜先人,表達思念。不過也有人遭遇到了意想不到的的尷尬。洛陽的張女士趕赴武漢公墓尋找“祖母”,可時隔24年,按原來的墓穴證號張女士怎麼也找不到祖母的安息之地。只好去找到公墓負責人員,負責人解釋說,對於既沒有墓主認領,墓碑也早已毀壞無法分辨的,以及到期沒有續費的墓穴,他們採取了合葬的方式,集中埋葬了。張女士祖母的安息地就這樣“不翼而飛”,張女士的心情可想而知。
  墓地作為中國人傳統的身後安息之所,遭遇如此尷尬令人不免心生不安。公共墓地應該完善哪些管理?多年無人認領問題或者墓穴損毀問題又該怎樣處理?購買墓地,墓地所有者與管理者應該是一種“租賃關係”還是“產權所有關係”呢?不同的國家對此又是有哪些做法和經驗?
  韓國:私人產權受法律保護,外人不得侵犯
  韓國觀察員南黎明介紹,在同樣註重祭祀傳統的韓國,靈堂、私人墓地、公共墓地等選擇很多。不管是選擇哪一種,都是作為私人產權受到法律保護,外人不得侵犯法律保護,外人不得侵犯。
  南黎明:韓國人對祖先非常的重視,一般的家庭每年都要舉辦至少三代人的祭祀,每年就是6、7次甚至更多,因為韓國人認為只有對死去的先人心誠才會獲得他們的保佑。這樣思維的韓國人自然對墓地非常重視,以前韓國人死後一般都是土葬,但是近年來政府提倡火葬,水木葬,因此韓國人存放死者屍骨的方式越來越多。在城市裡很多人主要是使用靈堂,還有很多人在郊區買私人墓地或公共墓地,比如私人買一大塊山上的地,然後把死去的家人都安葬在這裡,很多大戶人家還保留著幾百年前祖先的墓地,幾代人都葬在一起,由家裡人輪流來管理或者指定某一個家人管理,其他人出資金。如果買的是公共墓地,除了花錢買地之外還需要繳納管理費,每年繳納一次費用不是很高,這樣就比較方便了,不用隨時去除草,也不用擔心會被盜墓,因為墓地都會是有人按集體的代管,韓國的墓地一旦購買就屬於私人,因此盜墓是違法的。前幾年韓國著名影星崔真實的墓地曾經被人盜墓,最後被警方抓獲受到了法律的處罰。
  法國:墓地到期後給予2年緩衝期 無應答做放棄處理
  居住法國的萬凌虹女士介紹,法國人將墓地有效期分為5年、10年、幾十年以致永久使用等不同類型。
  萬凌虹:五年、五年到十年、三十年、五十年、然後就是永久的。墓地的費用十年的就是688歐,三十年的是2329歐,然後五十年的是3441歐,永久的是10911歐,大概2平方米左右。法國火葬的不多,比例大概在30%左右,火葬之後你放一格一格的在那裡,其實沒有太多的善後工作,主要是清清灰塵而已。
  如果時限到期,管理部門會給出2年緩衝期,供家屬選擇是否續約。假設兩年時間內沒有任何回應,就作為放棄處理的決定,這塊地方就會被清空掉,這個位置會提供給其他人。
  用萬凌虹的話說,在法國,就像房主富有房屋維護修繕義務一樣,墓地擁有者或者說死者家屬有必要的維護義務,因而很多法國的墓地頗具藝術感。
  萬凌虹:像房子一樣的,你買了一套房子下來,這套房子的產權是你的,也就是說給你一定的使用年限或永久年限,那麼這個房子如果出現了損壞之類,房主有義務進行維修,如果你維修會有罰款。有的墓地確實很漂亮,甚至有的墓地做成彩色的,或者在墓地中央種上一顆樹。
  美國:部分公墓傳出管理不當亂象
  此前曾有資料說,在美國土地資源緊張的大城市,當過了足夠長的時間後政府會宣佈土壤里基本不會有人類的殘餘物,就可以將該土地收回並重覆利用。
  鳳凰衛視駐紐約記者龐哲:美國墓地保管一般情況下是根據地點、服務項目來劃定價格,民眾對墓地的管理要求也是因為經濟條件和對去世的親屬的關係不同而有所不同。但是在美國也出現過欺詐案件,並被司法機構繩之以法的案件也很多。例如2009年一名墓地的管理人與同伙在收取死者家屬費用之後將屍體從棺木中倒出來,埋在公墓中,以省去更多的空間來設立虛假墓地,在幫凶的協助之下有時還將棺木從一個坑中落起來,所以導致多個死者的棺木頭埋在一個坑中,他們還盜竊死者的物品並拍賣,掠奪金額高達數十萬美元,最後被美國司法機構查獲判處12年監禁。
  同時在美國阿林頑公墓也在2010年出現過嚴重的管理混亂的醜聞,被掩埋的死者與墓碑對不上,和棺木重疊在一個坑裡出現的現象也有,傳出了至少30萬個棺木存在問題的管理不當的現象。但是並不是說美國所有的墓地都是一塌糊塗,也有很多修整非常完美、環境優雅的安息之地。  (原標題:祖母墓穴未續費“被合葬” 盤點各國公墓管理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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